通知
省级机关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46号)要求,为就做好2017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种及等级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电工、制冷工、水暖工、话务员、烹饪师、客房服务师、餐厅服务师。上述工种的初、中、高级工(2017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
二、考核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三)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7年,下同)并在2012年底前取得中级工,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四)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12年底前取得初级工,具有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五)在本岗位做出贡献的工勤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适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的。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业以上学历的。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5.在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成果中,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的。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和复印件,经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考核申报程序及方法:
(一)申报人员应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含照片)。申报人员另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已核。报至省级机关工考办(西康路47号5楼507室)。
(二)时间安排:报名时间为4月18日开始至4月27日截止。4月下旬拟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5月拟为培训阶段;6月拟为考试考核阶段(具体培训、考核日期待报名成功后会统一发至参训人员手机)。
(三)相应表格已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提供,下载地址及路径:www.jsglj.gov.cn(首页:事务管理→人事教育培训→资料下载)。
联系人:赵文 电话:8339864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47号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