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是宿迁市区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现有网点44家,异地支行2家,服务范围涵盖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开发区、洋河新城、泗阳县、泗洪县,拥有在职员工700余名。自2011年,民丰银行实施“走出去”战略,先后在江苏丰县、灌南、灌云、溧水、安徽明光、宿松、山东肥城、临沭、梁山设立9家村镇银行,品牌影响力辐射华东三省。
现诚邀优秀青年学子加盟,期待与您同发展,共成长。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国际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符合对应岗位相关要求。
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职位。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员工15名。具体要求如下:
单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其他要求 |
民丰农村商业银行 | 通用类 | 8人(其中男5人,女3人)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计算机、法学、文秘等相关专业 | 宿迁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宿城、宿豫、经济开发区、洋河新城、湖滨新城) | |
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泗阳支行 | 通用类 | 4人(其中男2人,女2人)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计算机、法学、文秘等相关专业 | 仅限泗阳县常住户口 | 需在异地支行服务满5年 |
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泗洪支行 | 通用类 | 3人(其中男2人,女1人)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计算机、法学、文秘等相关专业 | 仅限泗洪县常住户口 | 需在异地支行服务满5年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包括报名、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环节。
(一) 报名和初选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campus.51job.com/jsnx)并按要求注册、报名。每个应聘者可填报2个应聘志愿。
1、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3日24点。
系统根据填报顺序,优先将简历投递至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审核未通过方会触发第二志愿简历投递。
考生在报名同时请将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邮寄至江苏省宿迁市高宝湖路1号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8年4月15日12:00。
3、缴费确认: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完成缴费确认后,方取得考试资格。考生可直接在缴费网站缴纳有关费用。缴费网址:http://jsnx.campustest.cn/。
本次考试考生按90元/人进行预缴费,如参加考试,则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名费用(扣除快钱退款手续费);如不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根据通知于2018年4月22日开考前登录缴费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届时会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请注意查看)。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本行对初步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2.其他考生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4.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统一参加本行组织的面试。
(四)体检和政审
本行将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五)聘用
本行将择优录用应聘者,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或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本行有权不聘或解聘。
四、注意事项
1、本行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岗位招聘职数,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笔试。
4、招聘期间,本行会通过招聘系统提示、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核进程或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5、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0527-80980918。
监督电话:0527-80980976。
本简章由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