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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协管员和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柜面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2020-08-18      阅读量:3911      来源: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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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玄武区政府批准,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和柜面服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岗位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协管员,共招聘11名。


岗位二: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柜面服务人员,共招聘3名。

 

三、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的应届毕业生;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分析判断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3.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28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者点击链接(http://47.92.104.188)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和2019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交相应年份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传“学位证”一栏;

(4)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

(5)防疫承诺书(附件下载,手写签名)上传至“材料栏一”。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2020年8月28日中午12:00报名通道关闭。报名通道关闭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状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初审系统咨询电话:025-84687316。

 

(二)线上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25日中午12:00至2020年8月28日下午16: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请考生按要求将“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提交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合格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通知为准),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打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0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和2019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交相应年份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打印件;

(7)防疫承诺书(附件下载,手写签名)。

 

六、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3.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着重考察公共基础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职位数和岗位报名人数之比未达1:3开考比例的,经笔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上公示。

4.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50%与5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上公示。

 

(三)体检与公示

体检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上公示。

 

(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收入人均48000元/年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3682268

玄武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025-83692751

 

(二)监督电话

玄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83682607

玄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25-83682650

附件防疫承诺书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玄武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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